2019年度移民后扶項目管理工作計劃
索引號 | jsymkfj/2020-1759251 | 發(fā)布機構 | 區(qū)庫區(qū)移民服務中心 | 文 號 | 無 |
生成日期 | 2020-10-30 | 公開日期 | 2020-10-30 04:01 | 公開范圍 | 全部公開 |
一、建立項目庫(2018年11月―2019年3月)
1、申報原則 ⑴規(guī)劃引領。根據“十三五”規(guī)劃項目庫框架,所有納入下年度申報的項目計劃應為“十三五”規(guī)劃項目庫內的項目。⑵投向精準。突出投向受益移民人數較多、生產生活條件較差、貧困程度較深的村組的人居環(huán)境整治類和產業(yè)增收類項目。⑶突出重點。按照“精準扶持、整村推進”的工作思路,繼續(xù)打造1-2個重點村。
2、項目審批 ⑴移民后期扶持資金投入50萬元以上(含50萬)的產業(yè)項目和200萬元以上(含200萬)的基礎設施項目,其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市級移民管理機構審批;⑵移民后期扶持資金投入50萬元以下的產業(yè)項目和200萬元以下的基礎設施項目,其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區(qū)級移民管理機構審批。
3、項目庫管理 “水庫移民資金支持項目全部納入項目庫管理,各級移民管理機構根據移民經濟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結合當地工作實際,建立健全項目入庫評審機制和項目滾動管理機制,提前做好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評審等前期準備工作,對沒有進入項目庫的項目原則上不安排資金”。(湘財綜[2017]27號 第十五條)
二、計劃申報與資金下達(2019年4―5月)
1、根據省市下達資金分配控制數按“輕重緩急”從項目庫中選擇項目統(tǒng)籌安排申報計劃。
2、市本級及所轄區(qū)的項目年度計劃報市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由市移民管理機構審批下達。
3、計劃批復后,及時將項目的有關材料和電子文檔分別報省移民局和省財政廳備案,省財政廳和省移民局根據各地上報項目的情況,聯(lián)合下達資金指標文件。
三、啟動項目(2019年6月)
按計劃批復情況,分批次與鎮(zhèn)村對接。
1、明確項目實施主體。區(qū)級移民管理機構是所有使用移民資金項目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移民資金投入較少或為輔的項目可委托鎮(zhèn)村或主要出資部門作為實施主體,并向實施主體出具《委托管理通知》。
2、確定固定觀測點作為施工前中后對比照片拍攝點。不得隨意變更項目類型、內容和地點。
3、按 “區(qū)上網,村上墻”和“互聯(lián)網+監(jiān)督”要求做好項目公示。
4、項目實施主體收到《委托管理通知》后著手施工前準備工作。嚴格按照區(qū)委區(qū)政府項目管理相關規(guī)定履行財政評審、政府采購、招投標等程序。具備開工條件的,報區(qū)級移民管理機構備案后及時開工。
5、鎮(zhèn)移民辦負責項目全過程指導和監(jiān)管,并督促實施主體及時收集項目資料。
四、項目實施情況檢查(2019年7-10月)
區(qū)級移民管理機構項目管理部門與移民辦對已列計劃項目實施情況跟綜檢查。
1、確認項目已完工程量,作為撥款依據。
2、檢查項目財評審計等管理程序執(zhí)行情況以及資料收集、陽光公示、建立標示牌情況。
3、確實需要變更(內容或地點)的項目辦理變更手續(xù)。
4、督促未開工項目盡快開工。
五、驗收(2019年11月)
1、50萬元以下的項目,項目實施主體應在項目完工后組織有鎮(zhèn)分管領導、移民專干、村支兩委、監(jiān)督委3人、移民代表3人以上、項目負責人參與的驗收組驗收(簡易驗收程序)。
2、50萬元以上(含20萬)的項目,項目實施主體應在項目完工后按《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guī)程》組織項目驗收。
六、資金撥付(2019年11-12月)
按項目完成情況陸續(xù)撥付項目結算款或進度款。
1、移民資金投入為輔的項目全部完工并按驗收要求完成驗收的,按100%結算。(所需資料見附件1)
2、移民資金投入為主的項目完工且經審計后,按審計結論95%結算,余額待驗收日一年后付清。較大項目需要付進度款的可按完成工作量60%付進度款。(所需資料見附件2)
七、財務檢查(2020年5月)
對到鎮(zhèn)村資金使用管理財務情況檢查
1、為了便于移民和村民參與管理和監(jiān)督項目資金,以及各級各部門審計稽查項目資金,縣級報賬資料應進入項目實施主體財務中。
2、檢查重點:是否存在擠占、挪用、滯留、截留、貪污移民資金行為;是否存在移民資金用于單位工作經費的問題;是否違反規(guī)定大額現(xiàn)金支付移民資金。
3、資金使用不安全的停止撥付且暫停實施主體的資格,直到整改合格后恢復。
八、年度項目考核(2020年6月)
君山區(qū)移民后扶工作考核小組組織對2019年度項目考核,重點抽查20萬元以上(含)項目。
1、君山區(qū)移民后扶工作考核小組主要成員:政府辦分管領導(組長),區(qū)級移民管理機構負責人,財政局分管后扶項目領導,審計局分管后扶項目領導,各鎮(zhèn)辦分管移民工作領導,區(qū)級移民管理機構其他成員。
2、主要任務:⑴考核項目完成情況及質量;⑵考核項目新增生產能力和效益;⑶考核項目資金來源。
九、總結(2020年8--9月)
項目資料整理成冊歸檔,總結年度項目。